更新时间2019-01-13 14:17:33
关于火电厂烟气超低排放
超低排放,是指火电厂燃煤锅炉在发电运行、末端治理等过程中,采用多种污染物高效协同脱除集成系统技术,使其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符合燃气机组排放限值,即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基准含氧量6%)分别不超过5 mg/m³、35 mg/m³、50 mg/m³,比《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规定的燃煤锅炉重点地区特别排放限值分别下降75%、30%和50%,是燃煤发电机组清洁生产水平的新标杆。
对于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的定义,最初存在多种表述共存,"近零排放"、"趋零排放"、"超低排放"、"超洁净排放"、"低于燃机排放标准排放"等,有业内人士认为,燃煤机组排放水平达到"超清洁"、"近零"状态的难度非现有工程技术所能实现(大规模推广难度大),"超低排放"从排放标准角度界定概念,叫法更加科学。
2015年中国电力发展论坛上,国电科学研究院燃机研究所所长刘志坦,在经过大量对比和数据分析后得出结论:"要实事求是、科学命名。'近零排放'、'超净排放'和'燃机排放'等概念不严谨、不科学,建议使用'超低排放'概念。"2015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推动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2015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2020年之前对燃煤电厂全面实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