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1-09 15:28:45
毕竟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何况商业险也有上限,如果不设置上限,则有可能导致医疗费用支出控制不住,增加基金超支的风险。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即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承受能力,建立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如果需要,个人还可以购买商业险补充。
基本医疗保险就是平常说的“五险”其中之一,是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参加的一种社会保险,而大病医疗统筹制度则属于它的补充形式。
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由政府制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参加的一种社会保险。它是按照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承受能力来确定大家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它具有广泛性、共济性、强制性的特点。基本医疗保险是医疗保障体系的基础,实行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双方负担、共同缴纳、全市统筹的原则,个人帐户与统筹基金相结合原则,能够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主要用于支付一般的门诊、急诊、住院费用。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大病医疗统筹制度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形式。采取“互助互济,风险共担;保证基本医疗,克服浪费;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原则,实行基金制度。大病医疗统筹费由用人单位与参保人员共同缴纳。
这是为防止超出医保标准而设定的。
目前情况下,为医保的措施设定的已向标准。
不限制上就没底线了,有的人会搞鬼了。
因为不想无限制的为你花钱。
为什么要设置上限
这个是不一定的
因为医保的大锅里就那点钱,一个人用多了其他人就没得用了。何况这锅里的钱还得给高级干部、离休人员等人用,那可费老钱了,能不限制普通人大病医保费用吗?
政策吗,只有政策制定者
这是政府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