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1-07 11:45:09
就是拘留已经执行,然后法院觉得不该拘留或者觉得法律上重了不合适,这样公安机关如何停止已经执行过的拘留惩罚?
错误拘留可以要求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行政拘留错误的话可以要求行政单位按照每天284.74元的标准进行赔偿,但这是建立在行政拘留已经执行了的情况下,比如错误行政拘留了十天,那一共能够获得国家赔偿的标准就是2847.4元。不过,必须要举证行政拘留的这种处罚确实是错误的才能够申请到国家赔偿的。
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2018年5月16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在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284.74元,该标准较上年度增加25.85元。
一是马上放人,另外是国家赔偿
可以获得赔偿啊
上法院直接起诉公安机关渎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