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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不要把财产过早的赠与儿女大家认同吗?

更新时间2019-01-06 00:49:16

邻居老太寡居。2008年将两个大院有十多间房子分别将产权赠与两个儿子,两个儿子在此居住。2017年两个儿子都买楼房了。两个大院都被闲置却不容老人住。老人只好住在旁边的库房里,我们这里最低气温能达到零下20多度。大家怎么看。

这些不肖子孙应该是的谴责,老人完全可以去法院控告他们虐待,后者到公证处重新公证赠与无效

比较赞成你的观点。

但是,该家里那么多的房子,还是要赠予一些,但不能赠送完了,再怎么出得留下一套好的由老人自己做。

必须的,百年以后再给

不能把财产过早的分给子女,还是应该留一手。以免被动。

这个还是看个人的。

因人而异,每个家庭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思想,你邻居那两个是畜生,绝对的

老人最好不要把财产留给儿女,留给孙子辈

老年人对其财产应该享有主动权,过早分配会让其失去这种主动的地位从而失去依靠。

正确,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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