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1-02 08:45:22
我在8月份的时候办理了失业保险第一次的时候在8月份到账的我也是8月份区登记的为什么到了9月份他就不到账了我在9月份上班了难道还要专门请假区登记吗,本来就是我交的失业保险凭什么我们办理完了失业证明还需要每个月区登记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一)重新就业的。
你在8月份办理了失业保险的领取手续,9月份重新上班了,不能再领取失业金了,也不需要继续登记了,登记了也不能再领取。
关键问题是你“9月份上班了”,失业保险,顾名思义就是为失业者提供的保险。是你交的失业保险没错,但只有当你(或他人)在失业的状况下可以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