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1-01 00:50:28
不应当成为村民代表,除非得到执行机关的批准。
社区服刑人员是指适用管制、缓刑、暂予监外执行、假释和剥夺政治权利五种刑罚方法或措施的人员。
根据刑法第39条的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罪犯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按照执行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1、社区居民与农村农民不是一个概念,凡是非农户籍的社区居民没有担任村代表的资格;
2、服刑人员(包括缓刑、监外执行、保外就医、假释等人员),因为其本身尚在监管之中,不宜担当村代表。
服刑人员应该不能当村民代表。。
服刑人员不能当村民代表
是否有被剥夺政治权利,是否在剥夺政治权利期间
这主要看法院有没有剥夺其政治权力
只要没剥夺政治权利就可以。
你这里可能指的是判刑后参加社区校正人员,如果是,主要是看他有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如果有被剥夺政治权利,是可以被推选为村民代表的
不可以,没有当选的资格。
服刑期间应该不能,期满之后好像 没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