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9 18:22:55
单纯处理伤口不代表已经担责。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由此可以看出,学校在这种损害赔偿案件中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即只有学校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时,学校才对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民事责任,无过错则无责任。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 最佳的方法是让家长起诉,校方积极配合应诉,这样就可以公平地解决问题,不留后患。
只能找孩子的家长好好谈谈,寻求对方的谅解。实在不行就走法律程序!
依法承担责任
要分清责任,敢于承认错误,勇于担当。
要互相理解,实在不行学校出面处理。
好看受伤程度和受伤部位,以及是否有后遗症之类的
哎!那就走法律程序吧!现在没办法!
实在不行就走法律程序
现只是单方一面之词。
如果正规的幼儿园,方方面面活动
都在老师掌握之下,包括探头所摄。
如何处置,由当时录像真实情况来定。
好看受伤程度和受伤部位,以及是否有后遗症之类的
如果仅仅是皮外伤,并且及时处理了,尽到了自己的义务和责任的话,那就不要怕
及时找相关机构进行调解就行
你说的是幼儿园吧,只要老师尽到责任了,轻微伤,不要紧,那个孩子成长过程中不摔跤,碰破皮,甚至骨折,理解万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