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3 10:02:40
环卫工人调整到城管执法单位后,还可以按照原环卫局灰尘津补贴标准继续领取吗
环卫工人调整到城管执法单位后,是不可以再按照原环卫局灰尘津补贴标准继续领取原岗位津补贴的。因为灰尘津补贴是岗位补贴,在这一岗位上工作就有,离开岗位就没有。
津贴,是指补偿职工在特殊条件下的劳动消耗及生活费额外支出的工资补充形式。常见的包括矿山井下津贴、高温津贴、野外矿工津贴、林区津贴、山区津贴、驻岛津贴、艰苦气象台站津贴、保健津贴、医疗卫生津贴等,此外,生活费补贴、价格补贴也属于津贴。
工作调整后,相关工资关系随即调走,不可能到原单位领取津贴,除非是调整工作,工资关系还在原单位。
不在此岗位了,就不能再拿此岗位津贴了,除非临时调动,保留原岗位津贴也许还可以。
关键是岗位性质有没有变,如果还是负责搞清洁卫生的,当然岗位津贴不会变。
当然不能领取
这个不可能了
按照易岗易薪的原则,这种情况不能享受原岗位补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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