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7 01:56:16
请问签借条时对方因不方便在借条上出借人那一栏写上他名字为由所以空着,但我现在已经还了一大部分,剩下的现在闹到法院,对方不承认我还了,但我有微信转账记录,对方现在要求我全额还,但现在出借人提交给法院的借条复印件上我看到被对方在出借人那一栏写上了一个我不认识的名字,也是该名字的人起诉我,还款日期也一样,被后补上去了,当时对方说不需要写还款日期的,当时口头上谈好分一年还清的,出借人合还款日期笔迹根本不是本人写的,请问这样被修改过的借条还有法律效力吗?
【条管家解答】
您好,您这种情况下被修改的借条是没有法律效应的。补写了内容的借条是否有效要看它的内容,如果只是单方面添加,另一方没有同意添加那么它是无法发挥效力。
【具体解释】
借条被改是否有效,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实质性的影响,应依据案件具体情况而定。
对方增加了出借人和还款日期,您可以申请对笔迹进行鉴定,如果证明是补写的,那么就是无效的。而您可以提交您与朋友还款的转账记录,作为证据证明您已还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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