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5 06:13:50
1、自行判断。根据76号公告规定,企业应自行判断其是否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规定的条件。 2、履行备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行备案管理,凡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的,企业应当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注:具体时间节点以企业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的通知为准),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和研发项目文件,履行备案手续。 3、留存备查资料。企业对报送的备案资料、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企业应按照97号公告,将相关资料留存备查,保存期限为相关研发项目享受优惠结束后10年。
不好说,研发机构会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