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融

上市公司购并在政府行为方面的主要问题表现在哪些方面?

更新时间2018-12-02 04:46:21

并购作为一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行为,在西方国家已经有100多年的发展史,其背后有着深刻的经济动机和驱动力以及政治、社会等多方面的原因。企业并购的浪潮正向全球化推进,对我国经济也造成巨大的冲击和影响。一、我国企业并购中存在的问题企业进行并购活动,其目的在于利用并购产生的管理协同效应和财务协调效应,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弥补自身的不足。我国企业并购起步较晚,在并购中存在许多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一)政府干预过多。并购应是企业为生存和发展而自愿采取的战略行动,企业的并购动因应与企业的战略目标相一致。但在我国,许多并购行为并不是出于纯粹的市场经济动因,政府干预在很大程度上代替了企业动机,政府干预企业并购的现象比较严重。政府干预企业并购的目的,主要是帮助企业摆脱亏损局面,使企业走出经营困境,以缓解政府财政压力为。笔者认为,政府干预企业并购的主要原因是企业产权界定不清,产权关系复杂。(二)价值评估欠准确。企业确定并购目标后,最重要的问题莫过于合理估算目标企业的价值并作为收购的底价,这是并购成功的基础。目标企业的价值取决于并购企业对其未来自由现金流量和时间的预测。能否准确评估目标企业的价值,取决于并购企业准备并购的时间长短、是善意并购还是恶意并购,目标企业是否是上市公司、最近一次被审计的时间距并购的时间长短等。也就是说,对目标企业价值评估的风险根本上取决于双方信息不对称的程度。由于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审计报告水分较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充分,并购双方的信息严重不对称,使得并购方很难准确判断目标企业资产价值和盈利能力,在定价中可能接受高于目标企业价值的收购价格,由此导致并购方资产负债率过高,目标企业不能产生预期盈利而陷入财务困境。(三)支付方式单一。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企业并购的证券化程度低,被并购或交易的资产多为实物形态的资产,而非证券资产,发达国家盛行的换股并购和综合证券并购在国内基本上没有起步。这种以实物资产作为并购或交易标的的交易方式,往往由于被并购企业的人员安排、债务处理等一系列具体问题,使得企业并购的谈判过程和交易过程复杂化,从而使并购的成交率低。笔者认为,中介机构在企业并购支付方式选择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如杠杆收购中的垃圾债权发行和过渡性贷款安排都高度依赖于投资银行。在西方国家,中介机构不仅参与企业并购的咨询、策划和组织,还可以通过参股或控股的方式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但在我国,投资银行业务才刚刚起步,投资银行的行业操作能力低,影响了我国企业并购的发展。(四)占用流动性资源过多。我国企业并购大多采用现金支付方式,如果企业本身没有大量闲置资金,就需要对外筹集资金,以保证并购的顺利进行。采取债权融资方式收购目标企业,会使并购后的企业资产负债率和长期负债额都大幅上升,资产的安全性降低,若并购方的融资能力较差,现金流量安排不当,则流动比率也会大幅度下降,影响其短期偿债能力,使并购方资产流动性减弱。大量的长期负债还会大大改变企业的资本结构,或令企业被迫接受一系列限制性条款,限制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和资金的正常运作。因此,企业应根据并购目的、自身资本结构等多方面因素选择适当的融资渠道,避免因融资渠道、还款方式选择不当增加企业资本成本,令企业陷入财务危机。二、我国企业并购财务问题的相应对策为了使并购在我国企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促进我国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笔者建议采取如下对策:(一)实行政企分开。政府部门是指国家权力的执行机关或行政机关,是宏观经济的组成部分,更是宏观经济管理的主体,除搞好国有资产的经营与管理外,更重要的职能是搞好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因此,政府部门不是经济组织,更不是企业。企业是生产经营商品和劳务的经济单位,直接以赢利为目的,是市场竞争的主体和构成国民经济的微观基础。可见,政企主体不能混同,必须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实现政企分开,就应该使政府与企业成为法律上两个平等的法人组织。否则,企业改革不可能有实质性的进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就无法真正建立起来。只有有效地实现政企分开,理顺产权关系,改革企业产权制度,才能规范政府和企业的行为,避免两者相互“越位”;只有实行政企分开,政府与企业才能更好地在市场经济中进行角色定位。必须实行政企分开,明确界定产权,完善市场机制,加快企业并购中的法律建设问题。(二)合理评估目标企业的价值。并购双方信息不对称,是对目标企业价值评估不准确的根本原因。企业在并购前,应对目标企业进行详细的审查和评价,并聘请投资银行根据企业的发展战略进行全面策划,对目标企业的行业发展前景、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全面分析,进而对目标企业的未来自由现金流量做出合理预测,并在此基础上对目标企业进行合理估价。在对目标企业进行估价时,企业可根据并购动机和所掌握的信息资料来决定评估目标企业价值的方法,合理评估企业价值。(三)合理安排资金支付。并购双方协商好收购价格,并购方就应根据并购支付方式着手筹措资金。并购支付方式有现金支付、股票支付和混合支付三种,其中现金支付方式的资金筹措压力最大。并购企业可结合自身况,合理设计并购支付结构,以满足并购双方的要求。(四)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发展资本市场,促使金融工具多样化,可以使企业在并购方式选择上更加灵活,从而提高企业并购成功的机率。可借鉴外国经验,推出可转换证券等一系列受市场欢迎的金融工具。在发展资本市场的同时,还应注重中介机构的培育。如果没有中介机构的参与,而仅仅依靠企业本身的力量,很难进行大规模的并购,如表外工具的运用主要靠投资银行来具体操作。作为直接融资市场的重要角色,我国投资银行、证券公司尚未得到充分发展,应给这些中介机构提供充分的发展空间,利用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的资本实力、信用优势和信息资源,为企业并购开创多种多样的筹资渠道。总之,并购作为企业资本运营的一个重要手段,对企业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但并购在给企业带来收益的同时也带来一系列的问题。为了降低风险,减少或规避各种不利影响,并购企业应选择理想的目标公司,审慎评估目标公司的价值,在整和目标企业的过程中,创造最优目标公司资本结构,增加公司的价值,使企业并购充分发挥企业的协同效应,迅速进入市场,提高经营规模,挖掘公司管理经营等各个方面的潜力。

上一篇:国泰君安证券开户有什么分险吗?内部人会泄露我们的信息吗?听朋友说挺好,有没有哪位大神可以解决

下一篇:2018-11-28日港币汇率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