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2 04:41:26
一、创业板上市条件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二、新三板上市要求
(一)主体资格上市要求:新三板上市公司必须是非上市股份公司。
(二)经营年限要求:存续期必须满两年。
(三)新三板上市公司盈利要求:必须具有稳定的,持续经营的能力。
(四)资产要求:无限制。
(五)主营业务要求:主营的业务必须要突出。
(六)成长性及创新能力要求: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即将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到其他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三、新三板上市条件
(一)企业存续满两年。(会计年度)
(二)在中关村,张江高科,滨海新区,武汉东湖园区内注册的企业。
(三)新三板上市标准必须具有高新证书。
(四)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一千万元;
四、上市流程
申请流程,须与主办券商签订推荐上市流程协议,作为其推荐主办券商向协会进行推荐新三板上市流程。申请新三板上市流程主要包括:
(一)拟上市的有限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革,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新三板上市流程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主体须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故尚处于有限公司阶段的拟挂牌公司首先需要启动股改程序,由有限公司以股改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整体折股变更为股份公司。
(二)主办券商对拟上市股份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编制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并承担推荐责任。主办券商推荐非上市公司股份挂牌新三板时,应勤勉尽责地进行尽职调查,认真编制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并承担推荐责任。主办券商进行尽职调查时,应针对每家拟推荐的股份公司设立专门项目小组。项目小组应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协调配合,完成相应的审计和法律调查工作后,根据《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对拟新三板上市公司历史上存在的诸如出资瑕疵、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等重大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制作备案文件等申报材料。
(三)主办券商应设立内核机构,负责备案文件的审核。主办券商不仅应设立专门的项目小组,负责尽职调查,还应设立内核机构,负责备案文件的审核,发表审核意见。主办券商根据内核意见,决定是否向协会推荐该公司新三板上市。决定推荐的,应出具推荐报告(包括尽职调查情况、内核意见、推荐意见和提醒投资者注意事项等内容),并向协会报送备案文件。
(四)通过内核后,主办券商将备案文件上报至中国证券业协会审核。中国证券业协会负责审查主办券商报送的备案文件并做出是否备案的决定。证券业协会决定受理的,向其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对备案文件进行审查,若有异议,则可以向主办券商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反馈意见,由主办券商答复;若无异议,则向主办券商出具备案确认函。
所以,物业公司上市条件有哪些呢?在境内,是在主板还是中小板还是创业板或是新三板,条件是不同的。其中创业板和新三板门槛最低,当然新三板因为有区域要求所以,只要经营两年以上,累计收入不少于一千万,近一年净收入不少于五百万,创业板则相对要求更高些。上市流程则主要是有限公司股改成股份公司,主办券商对拟上市股份公司进行尽职调查,设立内核机构,负责备案文件的审核,通过后,将备案文件上报至中国证券业协会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