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1 19:56:06
因为属地管辖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负责人被通报批评并责成作出书面检讨,这样会对被作出书面检讨的负责人有什么影响?
根据2012年8月国家人社部颁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通报批评和书面检讨不属于行政处分,这种情况在现实中一般都是称为“处理”。
至于受到这样的处理对被处理人有什么影响,关键是看被处理人以后的工作表现,如果一蹶不振,肯定就不会受到领导的重视,甚至会免去现有职务。如果勇于改正错误并且做出新的成绩,就会受到领导表扬,有明显成绩堪当重任的,还是会被领导重用的。
供参考。
其个人声誉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如评选先进),但是不会影响其工资。
事业单位人员被责成作出书面检讨后,对其个人以后没有什么影响,只要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尽职尽责就好了。
“负责人被通报批评并责成作出书面检讨”属于行政处分。负责人的仕途一定会受影响。
如果是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接受教训,加强安全监管,不再发生因监管不力的责任事故,不会有大的影响。如果涉及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怕是官位难保或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