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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财产分割

更新时间2018-12-01 16:15:46

我和老婆两年前离了婚,今天10月份又复婚。当初离婚把房子、店铺和小车都给了女方。就在今天我无意中听到她与她的一位男性朋友(我也认识)的通话说道:我内心也是很喜欢你,很想跟你建立一个家庭等等…我顿时整个人都要瘫痪下来,可是我还是强忍着泪水。我们从相识相恋二十一年了,儿子也十五岁了,我无任何不良生活坏的习惯,每天上班、带孩子、洗衣做饭等,我无比深爱着她,真的太想不到了既然会出现这种令我无法想象到的事。我现在特别特别想问有哪位大神能告诉我,假设我们再次离婚,以前的财产我是否还能分割到一半,或者还有其他的什么办法能让她净身出户。我手头上已经有相关的部分证据了。

      这位朋友,你说明的况,看起来已经不是那么简单了!

      如果你们复婚,再次在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结婚证》,你当初离婚时分割给妻子的那部分财产,有可能成为妻子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现在的妻子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你这次再离婚,“以前的财产(妻子的婚前个人财产)”将与你无关!单从这一点来说,“让她净身出户”的想法,你恐怕实现不了呀!

      因此,现在的你,最好还是分清楚这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你们双方各自拥有的财产状况,然后再考虑财产分割问题吧。

 

您好:

诉讼离婚,有过错方有法定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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