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5 06:18:44
还有谁遇见过?
您可提供有效的凭证,如单据、小票等有效付款凭证,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1举报,工作人员会受理做成工单转办给所属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实调查。税务机关受理举报后,应在受理举报后的15个工作日内组织核查,核查结束后,将结果通知举报人。
附:《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可以进行投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