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2 04:26: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十四条第(四)项又规定了免税收入的条件。这种条件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组织:一是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二是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三是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四是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五是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增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六是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七是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
可见行业协会如果同时符合上述各项条件,属于非营利组织。否则应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