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0 05:58:40
纳税人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应按以下要求填报: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按以下要求填报:
第一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第六条规定:
纳税人发生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和技术维护费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的第1行,反映纳税人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和技术维护费按规定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情况。
第二步
根据财税[2012]15号文件第五条规定,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9栏“应纳税 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 税额”之和时,按本期第19栏与第21栏之和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小规模纳税人应按以下要求填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发生的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免的购置税控收款机的增值税税额填写在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第15栏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在附表四第一行“增值税税控设备及维护费”“本月发生额”、“本月应递减税额”、“本月实际抵减税额”三栏填入1450元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