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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2018全文

更新时间2018-11-13 01:24:44

员工2018年7月2日入职本公司,并于7月30日签订劳动合同。同月已购买社保。11月7日公司以提高生产效益,降低运营成本为由解雇该员工,并依据劳动法相关规定给予该员工半个月工资作经济补偿金。该员工主张未提前三十天通知,向公司索取双倍工资(即两个月工资)作补偿金。是否合理?

劳动都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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