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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社会还能不能对女生减少点恶意【关于结婚买房】

更新时间2018-11-08 13:24:57

现在90后已经慢慢步入买房买车大战中,越来越多的父母给孩子婚前买房,结婚时父母并不同意加女方的名字。但是女方依然要为这个家庭生子带娃做好开销预算共同还贷当好妻子的角色,这段婚姻关系中没有一点实际的保障存在。因为是婚前财产。想想也觉得蛮寒心的。

你这个看法我不敢苟同。1、关于结婚买房问题是否加女方姓名,这应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决定,只要符合相关法律规范,有利家庭、社会和谐,我们旁人不应该多言多语的,毕竟“清官难断家务事”。2、我们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大事小事都应该依法办事,包括结婚买房户主写谁不写谁。家庭依法明确好婚前财产,已经是一种通行的行为,其益处多多,我们不应说三道四。3、把依法明确婚前财产说成是一种对女生的恶意显然是不合适的,也是一种陈旧落后观念。对女生的善意及尊重应该坚持法律、道德评判标准,这才是衡量我们行为是否正确的标准。

眼界与格调的原因,即便是加了女方的名字,房子实际权属也与女方毫无关系,都是被忽悠了,注册与登记两回事。

每个人都有追求美好生活的权利

是呀,没有房子谁嫁给你啊,结婚离婚的比比皆是,都给女方分走了男方以后还成不成家呀,关键是现在家庭不稳固。

可以有不同的选择

这个社会基本上还是男女平等的。

婚姻法》里某些条款订的就对女性不公,得赶快修订。

如果女方参与还贷了,只要证据充分依照法律,房屋所有权在离婚时可以根据证据进行确权分割

这也是为了巴掌夫妻双方婚后财产权益。体现夫妻平等。

反之如果女的婚前买房,不加老公名字你就会觉得很合理是吧?

这是整个社会诚信缺失在婚姻家庭上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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