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5 15:30:24
2016年在上海租了一套房子租金14000一个月,然后跟房东出现矛盾打起来了官司,法院判决我胜诉,今年在潍坊老家买了套房子,前面所有的步骤都走完了,就要等放贷款了 银行说我之前打过官司 他们不给放款,请问这样的情况到底能不能贷款呢?还是因为银行工作人员的刁难呢?
能,打官司是对自己权益的维护,跟信用是两码事。如果以打过官司就不给放贷为说辞那纯属于无稽之谈。但是要注意的是,如果你的官司涉及金融信贷那他们不放贷是可以的
这个和贷款买房子,没有必然联系。
打过官司之后,个人的信用情况发生了变化。
无论是胜诉还是败诉,个人的诚信度都会降低——银行应该是考虑到这方面,才中止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