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融

单位不给合同不上社保怎么办?希望得到北京专业人士的指导

更新时间2018-11-03 06:37:36

本人在2018.7.3正式入职北京智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当时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说归公司存档,约定试用期工资80%支付,公司未给上社保,1-3个月后转正,三个月后以业绩不达标为由通知说要延长试用期,且工资60%支付,如今已到2018.10.31问题(合同一直没给,社保依然没上)依然存在,打12333咨询说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索要劳动合同并要求补缴社保,请问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正当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得到北京专业人士的指导或建议,谢谢!

你好,用人单位不为职工缴纳社保,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人社局)依法查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84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所以,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不交社会保险的况,应前往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人社局咨询、信访、投诉。

如果劳动者以此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该给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需要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劳动者因已达退休年龄而无法办理社会保险时,可起诉至法院向用人单位主张养老保险待遇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该规定明确将社会保险损失赔偿纳入诉讼解决。

正常单位试用期是在1-3个月,如果试用不合格,可以辞退。你这况,到劳动部门投诉吧

先向社保局反映,能协商最好,不然告它!!!

相关标签:社保

上一篇:事业单位职工退休以后养老金比原工资少拿多少?

下一篇:60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保险免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