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8 06:30:58
我们是建筑公司,项目上租赁洒水车,出租方是装修公司一般纳税人,开具发票时,发票内容是*建筑服务*水车租赁,税率是3%,我不太明白,洒水车不是应该作为有形动产租赁开具16%的专票吗?对方解释说,他们是装修公司,经营范围没有租赁服务,只有建筑服务,装修服务,在税局备过案,这个只能开3个点的专票,我表示不明白。。。。
这个我觉得是有问题的:
1、这项业务可以理解为一项建筑服务,但分类后面的水车租赁明显是一项租赁行为,看合同是如何签订的,可以签订为工程分包,开具工程款;
2、针对租赁行业,经过备案是可以简易征收的,即税率为3%;
3、那么这时候对方应该开出的是“建筑服务”工程款,税率为10%;
以上只代表我个人看法,因为我也没见过这种开票法,而且是明显的有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