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0 01:07:51
有两个问题请教:
1、员工在医疗期内休满病假,复工多久后可以重新算医疗期?
比如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他在累计病休时间6个月内休完了3个月医疗期,那复工多久可以重新计算医疗期?
2、如果休病假期间,工作年限刚好遇到了医疗期变动的截点,医疗期可以顺延吗?
比如社会工龄十年以下,实际工作年限4年,但在本单位休病假期间,原医疗期是3个月,若还在休假的时候遇到工龄变动到5年,那医疗期顺延到6个月吗?
谢谢!
首先 医疗期所指的工作年限是在本单位连续工作的年限 而非累计工龄 也就是说在其他单位的工龄是不计算在内的 全国各地执行的医疗期标准也是不一样的 比如 上海的规定是 医疗期按劳动者在本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设置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第1年 医疗期为3个月 后工作每满1年 医疗期增加1个月 不超过24个月 其次 既然医疗期是以工龄为确定依据的 那么随着工龄的增加 医疗期也必然会相应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