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健康

关于医疗期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8-10-20 01:07:51

有两个问题请教:

1、员工在医疗期内休满病假,复工多久后可以重新算医疗期?

比如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他在累计病休时间6个月内休完了3个月医疗期,那复工多久可以重新计算医疗期?

2、如果休病假期间,工作年限刚好遇到了医疗期变动的截点,医疗期可以顺延吗?

比如社会工龄十年以下,实际工作年限4年,但在本单位休病假期间,原医疗期是3个月,若还在休假的时候遇到工龄变动到5年,那医疗期顺延到6个月吗?

谢谢

首先  医疗期所指的工作年限是在本单位连续工作的年限  而非累计工龄  也就是说在其他单位的工龄是不计算在内的  全国各地执行的医疗期标准也是不一样的  比如 上海的规定是  医疗期按劳动者在本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设置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第1年 医疗期为3个月  后工作每满1年  医疗期增加1个月  不超过24个月  其次  既然医疗期是以工龄为确定依据的  那么随着工龄的增加  医疗期也必然会相应延长

上一篇:灭鼠进展怎么写

下一篇:对乙酰氨基酚、盐酸金刚烷胺、马来酸氯苯那敏属于氟喹诺酮类药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