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1 22:16:54
增值税信息技术服务费减免一季度已发生280元,但一季度增值税缴纳时未申报减免,现在可以补申报减免吗?
这种情况当然可以申报减免了。填写相应申报减免报表即可。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第19栏与第21栏之和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小规模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11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0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0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第10栏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可以在9月申报时申报减免
增值税信息技术服务费280元,可在发生后的12个月内,全额抵税。
你一季度是按零申报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