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9 05:37:12
我是今年9月7号入职的,试用期为3个月,有签订合同,今天公司突然宣布我在的这个项目今天要停了,要解聘我,请问我该索要补偿吗?有的话该如何补偿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 只有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单位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你的情况应该属于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 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并且要按一年工龄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 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签订的是试用合同,试用期不足一个月,在这种情况下离开,提出得到补偿的可能性不大。
首先对辞退通知进行拍照。如果是以停止项目为由解雇,可以索赔的。但如果以试用不合格为由,可能就很难有补偿了
应该依法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