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1 20:07:31
有人拿小刀上门捅我朋友手臂,捅完他就走了,我朋友找了铁棍追上去又打上了,最后两人都受了伤,我朋友是轻伤1级,那个人是轻伤2级,案件早已移交到检察院,现收到法院起诉书,好象两人都是故意伤害罪,怎么我朋友连防卫过当都构不上也定个故意伤害呢?
我问了免费律师,判起来哪个重,他说差不多,差不了几个月,最好的结果是缓刑,你们分析下这是真的吗?
最后说一下事情的起因是我朋友在微信上发一些侮辱那个人的信息,被那个人发现后上门行凶
网友的问题可以借鉴一下前一段发生的“昆山龙哥案”来分析一下就能明白了。
昆山龙哥案,先是白衣男被打,接着是龙哥拿着砍刀过来砍人,刀掉落被白衣男拿起后反砍龙哥。这个过程,始终没有间断,就发生在几十秒的时间内,一起砍人、正当防卫的案件形成。
你朋友的事情是别人拿刀上门捅了你朋友的手臂,然后就走了,这个时候危害就结束了,这是一起伤害你朋友的案件。然后你朋友不服气,拿着铁棍追上去把对方打伤,这就是另外一起伤害案了。所以,这是两起伤害案。
供参考。
正当防卫是侵害正在发生时才算
如果你朋友是当时打伤了对方则是正当防卫,但过后去打人则只能认为是故意伤人。
从整个事件发生的始末来分析,你的朋友伤害人家在先,属于肇事者。
各打50大板,还是很公平的
对呀,就是故意伤害啊,定性很准确,我国的刑法就是这么定性的
相互谅解,谅解书,民事商定赔偿后,法院会酌情处理。正当防卫是侵害正在发生时才算。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退一步海阔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