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7 06:04:53
当地政府以国家危房改造为由。把我村百多户的老宅全部强拆了。也没任何补偿。反而拆后的宅基地,要归为国有。。
是违法的。。。。。。。。。。最起码也得有补偿啊,没有拆迁款也得有房住啊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不合法,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