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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后的房产,加上老婆的名字,可以吗?要交什么钱?

更新时间2018-09-01 20:39:02

我父母分别在2005年和2007年去世,留有一套房改房{原单位分的两室一厅,2004年已经购买,为私产}。我是独子,现该房产已经被我继承过户{2016年办理的},不动产证是我个人的名字,单独所有。

现在,我想把老婆的名字加上去,我们共同所有。我老婆是江苏人,户口目前还没有进京。我十月份准备去办理加名手续。1.不知除了不动产证,双方身份证,结婚证,还要要准备什么书面材料?2我老婆的.外地户口可以吗?3.需要交纳什么费用?4.今后如果出售,有时间限制吗?需要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吗?

可以的,夫妻双方加名不收费

我非常佩服你对老婆的这份感。可是如果是我我不会这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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