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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的酒后不上岗承诺书具有法律效应吗

更新时间2018-09-01 11:48:43

      既然公司(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劳动者)不得“酒后上班”,说明给公司的工作性质与禁止酒后工作密切关联,公司根据工作性质,为了避免员工受到事故伤害,以及公司本身避免承担不必要的运营风险,由此需要与员工签订相关协议或者承诺书之类的约束性文件,是合法、合理的。

      承诺书,也属于合同类文书,如果在制定规范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条件,那么,该项承诺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既然签署承诺书的内容是“酒后不上班”,或者还有其他“宽松条件”,如果承诺人违反承诺而产生不良后果,就得自己承担相应责任啊。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上下班途中收到的侵害属于工伤,但还有一项说明,有下列形的不算工伤。1、交通事故,有侵权方,由侵权人负责赔偿;2、劳动者因过错致伤的,比如打架斗殴。所以你就明白了,你说的况单位本身就不回赔偿

只要是内容不违法,并且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前提下签订的,协议就是有效的

这是企业规定,有效。

既然白纸黑字事先签订的补充协议,并且不是被威胁胁迫下签订的,是双方平等的情况,是双方主管意愿下签署的协议文书,当然受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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