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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执行时,违反执行程序,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划走了当月全部工资,仅剩下几块钱?

更新时间2018-09-01 11:47:51

法院强制执行时,违反执行程序,在没有任何通知的况下,划走了当月全部工资,仅剩下几块钱!发现后,找到执行人员,提出异议?我说法院法律文书存在公正问题?执行人员说“我们是铁路警察各管一段,公正是法庭的事,我只是执行”怎么办

您可以向法庭提出执行异议。破解执行难不能走到另一个极端。

1.在民事强制执行中只有保留被执行人必需的生活费用,才能保障被执行人的生存权。

生存权是指国民所应当享有的免于因饥寒而丧失生命的权利,此项权利在于保障人正常的生活,以实现其生存利益为直接目的。生存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现实中,纵然有许多阻碍法院执行工作的因素存在,但是在执行中必须贯彻生命权、生存权重于债权的观念,对被执行人给予最低的生活费用和生活保障。

2.法律规定明确了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要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这些法律规定均体现了以人为本以及保障生存权的精神。


你可以提起执行异议的,这样强制执行是有些过。

法院没错,已到了要法院执行了当然就是强制性的了,还要与你商量?

违反程序可以搜集证据申请复议

一般没有这种况,还要被执行人生活

法院不可能会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划走你的工资,相关人员的说辞也站不住脚的。

这是不可能的,法院执行是有程序的,你有异议可以提出诉讼。。。

你先做好自己,把该还的帐都还了

我觉得他们不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

你让他们去划老赖的钱就束手无策了

可以去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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