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31 15:22:28
本人已经离职5个月,离职的时候公司欠我7万元,离职后2个月一起给了我2万,之后3个月都没有给我发工资,问老板就说没有钱,然后我现在订单还下给之前的公司生产,我现在收到一笔货款,我以这笔货款低工资行不行
您以贷款抵扣工资是不行的,除非原单位书面同意您这样做。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
虽然原单位与您互负债务,但您与原单位在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不同,相互抵扣没有法律上的根据,故以贷款抵扣欠款是不成立的。在公司声言没有支付能力时,请您与原单位继续协商,与原单位签订一个给付欠款的协议,分步落实剩余5万元的欠款。
欠款追债是可以,但做生意时要按合同规定操作不要私自处理。
1.可以和公司协商,公司同意即可,但要办理相关手续;
2.如果公司不同意,硬扣下货款,可能会惹上官司
原则上不行的,在法律上追讨效果也不不一样。那个公司若告你合同违约甚至诈骗就更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