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31 01:30:20
一、补贴对象
(一)困难残疾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辽宁省户籍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低保边缘家庭中的一、二级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其他困难残疾人。其他困难残疾人的认定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参照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二)重度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辽宁省户籍,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逐步推动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制度。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的照护服务。
二、补贴标准
城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起始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7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起始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55元。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按照残疾人的不同困难程度制定分档补贴标准,提高制度精准性,加大补贴力度。两项补贴标准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残疾人生活保障需求、长期照护需求统筹确定,并适时调整。
贫困残疾人取暖费没有专项补贴。
这问题应该问你当地的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