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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一个女孩四年了,也和她表白过,可她说只把我当闺蜜,我想放弃,可脑子里又不舍得放弃,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8-08-31 00:24:09

喜欢与不喜欢确实是不能强求的,如果你愿意守护她就继续做她的闺蜜吧,如果她只是用闺蜜当一个说辞来拒绝你,就放弃吧。喜欢了四年肯定是舍不得的,但是,如果你不走出来怎么接受其他的万紫千红?怎么在茫茫人海中寻得你的那个她呢?

喜欢的话,就去追啊,爱要大声说出来,一直憋在心里,到最后受伤的也是自己,还不如早早表明心意。

回复:4年无果,就放弃吧(做一般的朋友)。另找别耽误了。

 

嗯,听好咯!


这种况有大致两种选择。


1.舍弃心中的感,不再执着于那个TA,此后只做朋友。(如若还想亲近TA,那定定是你还对TA有感觉,不如从此陌路人。)


2.继续追求TA。但是,如果你想这样做风险极高!毕竟TA同你说“只把你当闺蜜”对你有感觉的可能性及及小!(如果你真的想这样做,不如说是还想继续与TA做朋友,不过这样TA定会狐疑,要是真想把TA追到手,需要付出极大的代价。需隐藏自己心意许久,假装不经意的撩一撩TA,否则你连追到TA的可能性都没有!)


或者你觉得想要看看TA今后对你的表现也可以。


如果TA今后一见你就红晕爬颊,那你可以试试看追TA。毕竟你的心中还是在挂念着TA,这种情况尝试一下挺好,对吧!


如果以后TA疏远你,你可以非常明显的看出TA对你的厌恶和烦躁,请快快远离,越远越好!因为这样的话,TA不仅会讨厌你,还会感觉到恶心,觉得你死缠烂打,不仅不可能追到手,还会影响自己的名声,以后TA认识的人你都别想追了。


加油啊少年,青春时光就是用来放手一搏的


要想等到以后,你连纯净的情窦都无法绽开了。


相信你自己的选择吧,

包括其他人

只是给你建议,

仅此而已。


选择权——


在你的手中,

被你紧握。

额....你比我稍微好些。我之前喜欢一个女孩1年,表白三次,全被拒绝,甚至她还要找人打我。但我一直不舍得放弃,又拼了几个月,还被打了几次。于是,我只能放弃了。直到现在,我压根就差不多把她忘了,如今也有了另一个喜欢的人,开心的是,她同意我了,现在她已经是我女朋友了。

不过对于你的问题,我给个建议吧。如果你还觉得你有希望,就死皮赖脸地去追。但是我看你追了她四年她还没有同意,我觉得有点悬。不过..之要她不在你之前交男朋友,你就不要放弃。拼尽一切去追。如果她在你之前有了男朋友...那我还是劝你...

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

求采纳

何必一棵树上吊死

真诚的与她谈谈你的想法,再看看她的真实感觉、、、然后再决定下一步

你认真找一个女孩,把她也一起叫出去,正式介绍这个女孩,试着很关心那个女孩,不关心她,多做一些暖男的行为。如果她没有觉得尴尬,没有觉得不好意思,没有觉得莫名其妙地生气。那么你就只能是闺蜜了。

你可以用闺蜜的身份去更深的了解她,支持她,在她哭泣的时候默默安慰她···这样说不定她就会对你敞开心扉了呢!

如果这种方法不行的话,你需要彻底的放弃她了,毕竟人家都不喜欢你。你可以找一个更喜欢你的女生,但这也不影响你和她继续做朋友(闺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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