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7 01:07:23
如果该处房产是您母亲和父亲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购置的,那么应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你母亲和父亲每人各享有50%的的权益。如果是一方婚前全款购置,则属出资一方所有。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二人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两人共有,各50%(只有还贷的部分)。
母亲去世如果没有留下公证遗嘱之类的材料,则按照法律规定配偶、父母及子女共享。三方平均分配,没有先后顺序,大约每方得到50%三分之一,就是整个房产的16.6%(由于问题不清楚,暂时认为房屋为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购置),那么该处房产目前的产权应该为父亲66.66%,孩子(若有1人以上,则按人数平均分配)16.66%,母亲的父母16.66%(如果父母有一方不在的,则继续按配偶及子女的比例分配)。
父亲再婚的新人,不享有对该处房屋的所有权。
如果您父亲需要处置资产,则需享有该处资产的相关人员出具放弃资产证明(公证)。
即:假设该处房产价值100万元,属夫妻A女士B先生共有,则一方去世后,财产分割为:
B先生:100万*50%+100万*50%/3=66.66万元。
B先生的子女:100*50%/3=16.66万元(如果有2个子女,则每人16.66/2=8.33万元,以此类推)
A女士的父母每人:100*50*/3/2=8.33万元。(如果夫妻有一方不在的,则按以上公式继续分配)
如果A女士父母双方都不在了,则该项不参与分配。则
B先生:100万*50%+100万*50%/2=75万元。
B先生的子女:100*50%/2=25万元(如果有2个子女,则每人25/2=12.5万元,以此类推,一般来说如果有未成年子女,考虑到未成年子女的相关费用,应在资产分配前先预留出未成年子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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