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7 01:07:08
你好,我跟公司签订了两次劳动合同,分别是2010.8.6-2011.12.31,2012.1.1-2017.6.30,现在是2018.8.24,2018年6月底,公司才发现与我的劳动合同一直没有续签,于是就寄了合同过来要给我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我听朋友说没签合同,一个月要给我付两倍工资的,那我肯定不愿意签这个合同啊,因为公司年中就开过会说效益不好,要裁员12个人的,我猜想自己也50多了,估计我是在名单内,所以我一直拖到现在没有签合同,可是因为我是被公司外派到项目上做执行的,2018年5月开始公司有规定说,外出工地要用企业微信打卡,但是我的手机比较老了,带不动企业微信,可能因为我是老员工,而且外派,没有管那么严格,公司也没有扣过我的工资,我现在想告公司没跟我签合同,我能拿到多少赔偿啊,我担心公司会以我没有任何考勤打卡为由不给我赔偿,我该怎么办?我还能拿到钱吗能拿到多少啊?他们今天还给我发个签合同的通知书,要我这个月底之前签好合同返回去,不然视为自动终止劳动合同,9月1日就算我自动离职了,那我不是更拿不到钱了?我该怎么办?
未签劳动合同,自动辞职可是以申请双倍工资的,劳动者辞职与未签订劳动合同是没有之间关系的,只要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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