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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泰安市2017年9月开始买的生育险201810.2号预产期,保险一直交到2018年8月,正好一年

更新时间2018-08-24 04:08:21

我是泰安市2017年9月开始买的生育险,2018年10.2号预产期,保险一直交到2018年8月,正好一年。但是8月之后不打算续交了 这样能报销吗?

公司交的五险,打算8月底离职的

生育保险是由用人单位缴纳的,职工个人不负担。单位缴纳生育保险满一年,职工在生育时单位继续在缴纳的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你单位在2017年9月开始为你缴纳生育保险,到2018年8月已满一年,你的预产期是10月2日,如果8月以后辞职,辞职后单位是不会再为你缴纳生育保险了,到生育孩子时是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建议你在生育孩子前不要辞职,到享受好生育待遇后再辞职也不迟,你在怀孕期间单位是不能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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