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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条公益群受害者如何维权

更新时间2018-08-24 01:15:09

借款发生实质原因是债权人以借款的形式委托前妻(典当公司总经理)打理经营,赚取高利息。本人是公务员,对借款不知,借条上都没有签字,迫于追债人上门闹事,影响未成年孩子人身安全和本人工作环境,被迫同意共同还款。没有上诉,没有二审,更没有抗诉,目前所有财产均被法院强制执行,工资也被执行,实在冤枉!!能指点一下吗?如何维权??感恩!!!!!!

对于民事案件,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第二日起的15日内向上级法院上诉,由二审法院重新审理和判决。《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向执行法院的上级法院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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