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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半个月后离职前七天不给算工资

更新时间2018-08-23 05:13:20

各位好,我在用人单位干了13天后主动离职,提交离职说明后第二天未上班,现在找用人单位发放工资,但用人单位的意思是:我恶性离职前七天不结算工资从第八天开始算一天30元的保底,本市最低工资1650元,我之前签过一个新员工况还是明细的单子,上面好像有说不满一个月前七天不算工资,我想知道这个签字后是否符合劳动法?同时用人单位这样算工资是否合理?工资是下个月20号才发放,难道不应该在我离职后一次性者马上结清吗?请大家告诉我该怎么办,谢谢。最后她发的语音内容是:我们不是不给你发,首先你是恶性离职,我们试用期时间是七天,恶性离职前七天工资是不给发的,七天后按照上班天数一天30元保底发放,下个月20发放给你。入职半个月后离职前七天不给算工资

现在干一天你都有工资的,我最近干了9天辞职,都发工资了,不发可以打劳动节电话

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试用期内发生工资纠纷可以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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