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2 13:33:51
申请
材料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
身份证
户口簿
申请家庭资产、住房状况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
流程
01 申请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02 初审
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初审、入户调查、公示。
03 复审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复审、公示。
04 备案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复核、备案。
05 编制方案
产权单位在区住房管理部门监督指导下编制配租(售)方案,并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布配租(售)公告。
06 公布名单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根据意向登记家庭备案时间顺序,按房源与家庭数量一定比例确定参加摇号入围家庭名单并对入围家庭人口、收入、资产进行复核。
07 公开摇号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公布摇号顺序结果。
08 签订合同
申请家庭,到指定地点按顺序选房,并与产权单位签订相关合同。
通过统一申请审核备案的家庭,按照租售并举,以租为主的保障房分配原则。先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予以保障,待有可配售房源时,按照届时我市出售型保障房政策进行配售资格核定并组织配售。在轮候期间,可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申请市场租房补贴等方式解决过渡需求。统一申请审核政策施行前已备案的轮候家庭,仍然按照原方式进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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