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期三到六个月合法吗?
更新时间2018-08-19 05:06:5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如果你们签订的合同是三年以上的,是合法的。
签订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可以约定最长6个月的试用期。
根据不同情况用人单位可对员工设定1年内的不同适应期
最长的听说过试用期一年的。则要根据甲方需要上方同意签订协议为准。
要根据不同情况设定不同的适应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