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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地方官有判决他人生死的权利吗?

更新时间2018-08-12 05:25:44

如题,写小说的时候想写一个人犯了杀人罪,但是不知道地方官是直接判处这个人死刑,还是先往上报,只有专门的部门才能判处该人死刑。

好像看过一个文章,县官审理定罪,关进死牢,把审理文件证据之类的文件发往刑部审核,审核通过后发回县衙,统一秋后问斩。

没有的,死刑都是要交大理寺审核的

普通人判刑由县令、县尉、知府等地方官决断即可,官员判刑会有朝审,死刑需要秋审或朝审后秋决。

古代是有判决生死的权利,但是须有刑部核准,古今或以后皆为此为标准。     你写小说综合民意,甚为欣慰,甚为佩服,作家以你为标杆能不写出动人的作品吗

不行必须皇帝御批,

就类似于现在,死刑都要高院核审的

判断后上报执行

死刑是需要中央同意的

可以的,先判后报

没有,需要更上一级核准。

死刑是需要中央核准的,所谓的“秋后处斩”就是民间对死刑核准制的一种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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