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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客的法律问题,懂的朋友请解答?

更新时间2018-08-04 19:40:25

同学聚会,吃完饭后A同学喝高了,非要做东请大家唱歌吃宵夜,估计花了4,5千块。过后他老婆说他喝的胃出血,回家后就住院了,要大家赔偿住院费和误工费3000块,另外他做东请客的5千块钱也要大家归还,他老婆说笔费用这是他酒醉后迷糊的,不是他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现。合计要大家赔偿他8000块,他老婆的话有道理吗?

有法律道理  但是不合乎人

这个,首先要看A是不是真的是真的被众人下套,如果是有人起哄了,那就要负责,多少有责任,毕竟都是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但这也要看你自己律师给你的辩护了,这东西没有谁对谁错,在法律面前,讲的就是,谁更有道理,更有规则,感牌对你这类型的案子没啥用,所以,如果你适当的问候,或者有一定的经济补偿,反而不太容易输,如果没有,对方律师很容易说事,当然了,本心很重要,看你自己的本心,,

证据充足的话,法理对的

没有道理。她丈夫是成年人了。

法理说的对,人情她不要了

这个官司可以打

这样的事情法律没有条文规定,同学聚会产生的费用你们同学之间应该协商解决,不需要走司法程序。我想你们同学之间应该分摊聚会的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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