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3 11:10:09
流氓罪早已取消。
流氓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具有很大腐蚀性和扩散性,属于刑法重点打击范围。流氓罪的规定比较笼统,在实际执法中难以界定,把刑法没有明文规定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定为流氓罪的随意性很大,而刑罚幅度过宽也容易造成量刑时畸轻畸重的弊病,这一名副其实的“口袋罪”影响到执法的严肃性与罪刑相适应原则相悖。因此1997年修订的刑法将原流氓罪取消,而将其分解为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聚众淫乱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罪。
您所说的女性问题,在那个时候同样以流氓罪量刑。
那有成千上万的,你这种说法就不可信,到法院也没理
现在没有流氓罪和通奸罪这一说啊。
做好犯罪的取证啊
成千上万?有这么恐怖吗?
按照现在的法律规定,1997年就取消了流氓罪。
你想的太简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