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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成年人性行为导致怀孕的人权问题。

更新时间2018-07-31 01:29:00

男学生A和女学生B是未成年的职校在读学生,因为男学生A是人品有问题的人渣坑蒙拐骗的和女学生B发生了多次性行为导致女学生B怀孕,被学校发现后非但没有处罚他们,还把事压下去,隐瞒事真相不让女学生B的家人知道,主要是为了学校的名声怕女学生B的家人来学校闹事。而且男学生A在校品行恶劣学校也是欺软怕硬不敢管。我想问下学校隐瞒了女学生B怀孕堕胎的事情是否违法?男学生A的家人也怕事情闹大颠倒是非把事隐瞒下去,女学生B和男学生A都是未成年人。这是关于女学生B的人权问题基本权利的问题。

关于未成年人性犯罪问题,法律上有明文规定。如果是未满14周岁犯罪的,不承担法律责任;14-16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您应依据法律条文,以及两名学生的实际年龄判断案情,作出是否追究当事人责任的问题,以维护自己及家人的合法权益。

可向县公安局与教育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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