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31 01:21:2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全县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政令畅通无阻。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主动作为、认真履职,多措并举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落到实处。多次专题召开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扫黑除恶斗争专项会议精神,对配合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实效。
拓宽举报渠道,规范线索处置。运用“互联网+”思维,充分利用全南廉政网站、纪检监察工作微信群、“清风全南”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广泛宣传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举报范围和内容,不断扩大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通过入户走访、随机抽查、现场接访等方式,广泛收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同时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纳入专项巡察工作内容,拓展线索来源,着力发现相关问题。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专人负责,专项登记,及时梳理汇总,加强核查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强化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立足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定位,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整治基层“微腐败”结合起来,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紧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紧盯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餐饮娱乐、民间借贷、欺行霸市、暴力拆迁、物业管理等涉黑涉恶问题易发多发的行业和领域,紧盯村“两委”、乡镇基层站所及其工作人员,重点查处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推动不力等方面问题,重拳打击涉黑涉恶问题。
建立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日常联系,建立与政法机关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做到信息互通,相互配合,做到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应收尽收,对政法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反馈,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切实提高扫黑除恶和反腐“拍蝇”的整体性、协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