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9 04:57:12
全国的房地产市场里,任何纠纷动不动,就看见业主拉横幅的事件……也广泛见报道拉了横幅。我就问一句:拉了横幅,就办好了?事情就解决了?为什么这么热衷拉横幅?为什么报道了业主拉横幅,却不知道后续如何?
我反对这种维权方式!
我国《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人在信访时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如有拉横幅、非法聚集等违法行为,要视其情节承担法律责任。
《信访条例》第十八条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第二十条规定,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
(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
(三)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
(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
(六)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条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对信访人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
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没啥用,只能造成局部的社会秩序有些混乱。
说实话,没用。还是延续了文革时期的一些做法,贴标语,造声势,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而已。效果甚微,还是要依法解决,舆论监督是必要的,但某些舆论就是为了博得眼球,不管后续报道和结果,又能怎么样呢?还是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拉横幅强太多啦!
有,但是作用范围十分有限。
就是扩大影响,对维权有一定的作用,但有违法嫌疑,最好正常渠道
横幅维权没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