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9 00:38:09
前段时间签订了一份设备采购合同,合同上没有明确一些条款,可在招标文件中有。对方要求我们要按投标文件执行,这样是否附合法律规定。谢谢!
对方的做法并不违法 因为在合同中没有相关约定 那么以什么作为合同履行依据呢 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说法就成为了合同的补充 假设 你买房子 在房企的宣传中说前面一块空地是用作绿化场地 当然 在购房合同中不会写上这句话 但如果房企后来在空地上盖房子 你就可以起诉房企 要求赔偿 你所依据的就是房企的宣传资料 因为 房企的宣传资料 你说的招标文件都属于要约 是希望他人和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是法律行为 所以 要约方需要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