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8 12:10:07
物业公司在装修管理中的责任?业主加层是否合理?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76条规定:“小区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没有经过业主们表决通过,擅自施工加盖楼层,首先是一种违反物权法的违法行为。
除上述情况外,根据城市建筑的管理条例规定: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必须向城市规划部门提出申请,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并且向城市建设部门申请,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方能进行施工。
综上所述,该业主的加盖楼层的行为如果没有经过业主表决通过,没有经过规划和城建部门批准是一种明显的违法行为,相邻业主们有权向当地政府的规划和城建部门提出申诉,要求加盖的业主中止违法,恢复建筑的原貌。必要时实行强拆,损失由肇事者承担。
物业公司对此事没有及时发现,及时制止,负有管理责任。
物业无权批准违章建筑,没有手续就属于违章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