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7 17:20:39
单位有一女职工离异,有一儿子14岁(离婚时判给了爸爸),还有父母,(父母都有工资)。
现在工亡了,医保局发放了70多万元的工亡补助金,2万多的殇葬补助金,这笔补助金,我们单位应该怎么给?给谁?怎么分?
当然是全额给,死亡后一次性补助金是针对主要依靠亡者收入来进行生活的人的生活补助,从你的描述上看,其孩子的看护权归属父亲,但并不表示对孩子没有抚养义务。对父母有赡养义务。所以,给子女、给父母。至于每个人的份额,孩子只抚养到18岁,并且抚养义务孩子的父亲一样有责任,因此,分配份额不会占比太多。
由于这个不属于个人遗产,而是单位对遗属的补助,因此,所有有权分配的人员(这个顺序是参照遗产继承顺序的)要经过协商后达成统一(或宣判统一后也行)后再由单位发放。如果不能统一,单位可暂扣该补助金的发放。但丧葬补助金是用于丧葬事宜的,应该由操办丧葬事宜的人员领取并主要用于丧葬,与生活补助金不同。
按照法律程序,她的父母是第一受益人。因为她已经离婚,其前夫不能受益。如果她还有兄弟姐妹和她的儿子,按照法律程序,补助金的50%先给分她的父母,另外的50%分别由她的父母、兄弟姐妹、她的儿子按照平均的份额进行分配。
按法律分给真系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