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7 11:11:32
1、对于家暴工作,妇联是没有任何的行政执法职权的,作为一家协调部门,对于来访人员,妇联只能对施暴者进行说服教育,并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解决。
2、《反家暴法》给予群团部门主要业务工作的界定是:“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在各自工作范围内,组织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
3、对于出现的家暴涉法问题,《反家暴法》对职能部门也有明确规定,妇联无行政执法职权给予施暴者以相关处罚。
4、市妇联常年坚持做《反家暴法》的宣传普及工作,每年都会进社区、进村庄、进集市普法宣传,发放《反家暴法》的宣传册,在《胶州妇女》微信公众号开设有“巾帼普法”专栏,宣传各类法律知识,各镇街妇联每年都会组织举办普法宣传活动,如果来访者有需要,市妇联都会在职权范围内协调处理,并无偿提供律师、心理咨询师的咨询服务。
各级妇联部门只是一个群团组织,没有任何的行政执法权。妇联对于家暴其实也是无权管理的。家暴在证据的采集上的难度之大,没有专业的具有法定侦缉职能的组织是无法取得真实的证据的。妇联对家暴的介入,只是从道义上给予支持,或者联合公检法等部门实施法律方面的援助是可以的,超出了一个规定职责范围内的事情,是没有法理依据来处置的。
证据太难采集